先說結論:
將全國1300餘萬輛機車全數換為電動機車,其用電,佔全國用電量之0.6501%。
佔比例甚微,全國發電機制與容量尚不會因而改變。

亦即,僅需使用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容量之5.70%,即可負擔全國1300餘萬輛電動機車充電所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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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交通部統計處中華民國104年10月機車使用狀況調查摘要分析
https://www.motc.gov.tw/uploaddowndoc?file=survey/201510051414090.doc&filedisplay=103年機車調查摘要分析.doc&flag=doc
103年底機車登記數達1,373萬5,994輛,其中3%即約41萬輛未被使用
即使用中車輛為
13735994-410000=13325994    輛

同上出處,103年機車使用者之平均已行駛公里數為3.1萬公里,平均一天行駛里程為11.5公里,平均每星期行駛4.9天,平均一天行駛時間為51.8分鐘,平均每星期耗用汽油費100.4元。

機車每日總里程為
13325994*11.5=153248931公里

依行政院環保署揭露工研院研究成果
http://mobile.epa.gov.tw/GTIP/02_04_Conveyance.aspx
電動機車每公里耗電量為
0.024 kWh/km

故電動機車每日耗電量為
0.024*11.5=0.276 kWh(度)

*參考,依經濟部能委會便利商店節能技術手冊,便利商店每日用電平均457.38 kWh(度),為一台電動機車之1657倍。

若全國1300餘萬輛機車均為電動機車,每日總耗電量為
153248931*0.024=3677974.344 kWh(度)
即每年
1342460636 kWh(度)

依台電經營實績
http://www.taipower.com.tw/content/govern/govern01.aspx?MType=5&MSType=13
民國104年總售電量為2,064.9億度,即每年
206490000000 kWh(度)

故得,全國機車全部改為電動機車,每年,其使用電量占全國總售電量之1342460636/206490000000*100%=0.6501%

依台電資料,以夏日最高峰負載35248 MW計,電動機車均耗為
35248*0.6501%=229.1590512 MW
*事實上會更低,因為電動機車主要充電時間並不在夏日高峰之下午兩點左右。

依台電歷年裝置容量http://www.taipower.com.tw/content/govern/images/歷年裝置容量-104.pdf
電動機車均耗約占容量為:
抽蓄水力發電機組容量 2602 MW 之 8.81%

火力發電機組容量 29268 MW 之 0.78%

核能發電機組容量 5144 MW 之 4.45%

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容量 4023 MW 之 5.70%

結論
全國1300餘萬輛機車全數換為電動機車,其用電,佔全國用電量之0.6501%。
佔比例甚微,全國發電機制與容量尚不會因而改變。

亦即,僅需使用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容量之5.70%,即可負擔全國1300餘萬輛電動機車充電所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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