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撤了38站只是目前階段,接下如果還有直營站是屬於純租地合約的,合約到期應該都會撤。
其次,重要的,不用太擔心,因為光是今年下半年,中油要新增三百多個GOGORO換電站。(註:這點不同於中油的說明,不過共同供應契約的開標內容卻是這麼呈現的,繼續看下去囉)

兩者相比之下,建的比撤的多很多,以中油直營站數量推估,即使撤掉的也有極大可能原地建回來。
 

對使用者沒有差別,一樣是站,只是GOGORO與中油的合作模式改變,造成大家在模式轉換期間有不便的空檔期。

 

接下來簡單說明合作模式的差別。

過去很簡單,GOGORO向中油租地擺站,每個月付租金。

現在,從去年2018年起,政策執行之中,是經濟部補助中油經過共同供應契約招標,向各家廠商"購買"充換電站,然後委託該業者經營,最終中油可以由充換電收入來與該業者拆分,最終希望達到收支平衡,甚至穩定獲利。

所以中油傾向依照主管機關經濟部的政策執行方式,將舊有的租地合約不再續約。後續此站視需要切換到現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模式,用共同供應契約招標的模式來重新執行。
當然,一方面也避免被說不照經濟部的規則走,避開圖利嫌疑。

 

不過,另外一方面,這種事情,沒人去找中油的主管機關經濟部關說靠腰的話呢,中油大可以繼續續約,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繼續租給GOGORO就是,對後來的計劃也沒什麼影響,反正租給GOGORO是在政策前就存在,可變可不變。

要演變到這麼大張旗鼓的改弦易張,要說背後沒有一些操作,我也是很難相信。但是這也沒有證據所以算了先不討論。

 

那麼,站在消費者的角度,這時候應該要向中油提出建議,請中油於該站已經既有租約舊站者,應該以短期合約的方式繼續執行租約。當中油依照”共同供應契約”發包採購換電站,並且發包完成”交換站安裝工程”於「同一站」之後,再行解約撤舊站體,並盡快建新站體,這樣可以盡量減少造成民眾的不便,減低民怨。

 

以下這是中油客訴信箱:

https://www.cpc.com.tw/cp.aspx?n=2533

如果各位也希望盡量減少不便,可以去表達一下意見。

 

範例:

信文主旨:請於新換電站發包採購完成前,繼續執行舊換電站合約。

信文內容:請中油盡快依照”共同供應契約”發包採購GOGORO換電站,並且發包完成”交換站安裝工程”於「同一站」之後,再行解約撤去舊GOGORO站體,並盡快建置新GOGORO站體,這樣可以盡量減少造成民眾的不便,減低民怨。

 

寄信的話,網站說十分鐘內會收到確認信,之後會有案件查詢的一組編碼。如果都沒收到或是懶得寫信,可以電話打中油服務專線1912去客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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